进口化妆品报关流程
1.化妆品批文办理
2. 化妆港口备案(1周)→由贵司负责,发货前准备资料提前备案
3、备货→国外负责生产,安排国外本地运输及国外清关事宜
4、准备单证→国内外提前准备国内清关所需要的资料。
5、发货到港→货到港我司安排进行清关,如下的流程有我司安排
6、换单
7、报检
8、报关
9、缴税
10、查验/放行
11、送货→送货后还不能销售,等卫生证出来才可以正式销售
12、抽样
13、检测
14、标签备案
15、出卫生证
化妆品半成品进口报关和化妆品成品报关的区别:
化妆品成品进口报关需要要求商家申请办理一系列的化妆品进口单证资料,此外还必须办好CFDA批文;而化妆品半成品进口则不需要办理。
化妆品成品进口报关和化妆品半成品的清关时间和流程都不尽相同。化妆品成品进口流程繁杂,需要提供的单证资料众多,清关的时间也是比较长。化妆品半成品进口的流程和时间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少。
化妆品成品进口和化妆品半成品进口的相同之处便是在发货之前都需要做好化妆品授权翻译公证和港口企业信息变更。
化妆品进口是受到国家检验检疫局的严格把控,在单证资料上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上海昱晟代理】在化妆品进口上有着18年丰富的进口清关经验,在全国有着12大实体公司,覆盖了国内常用港口。十万多的化妆品进口案例为您量身打造方便快捷的物流方案。
进口所需单证
国外资料:
①原产地证
②化妆品*性承诺书(厂家出,要正本)
③危害识别表(厂家出具)
④成分配比表(厂家出具)
⑤箱单、发票、合同
⑥提单/运单
⑦原标签(电子档标签展示图)
⑧木托(需要熏蒸证明或有木托熏蒸标识)
⑨生产日期证明
我司的简单进口思路:
1:进口前与客户签订进口报关代理合同
2:发货前,先把出具的资料扫描件给我司进行审核,以免出现单证不符
3:国外备货完成后,供应商安排提货、出口报关、国际空运到广州机场
4:我司安排清关
5:放行送货
化妆品进口流程:
1、首先成品化妆品进口必须要在食药监局办理化妆品进口批文(CFDA)
办理周期:一般类化妆品:4-6个月;特殊类化妆品:8-12个月
特例:(1)化妆品半成品不需办理批文就可以进口,进口到国内后要办理相应的国产批文。
(2)有部分归为化妆品类的盥洗用品是不要办理批文的,具体产品有手工皂、牙膏、香皂、抗菌抑菌效果达到99.99%的特殊洗手液。
2、货物到港前:授权公证、企业备案、标签设计制作
货物到港后:报关、报检、交税、商检、整改、放行
(注:货物放行后是不能立即售卖的,要等到检测合格,出卫生证(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上架销售。)
化妆品进口报关的注意事项:
1、提供《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或《标签审核受理证明》及详细货物清单。来自疯牛病疫区的化妆品,必须提供国家局核准过的生产国家或地区的官方检疫证书原件。
2、进出口化妆品的经营者或代理人应在报检前90个工作日向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受理单位(当地化矿处)提出标签审核申请。申请标签审核时,除填写标签审核申请书外,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样品。
3、所有材料使用A4规格纸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所有资料须有中文对照,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后,由受理部门送有关部门初审、终审。期间,若所送资料、样品不符要求的,申请单位应按要求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5、申请单位按规定上缴检测费、审核费。
6、接通知后,申请单位向受理单位领取标签审核证书
化妆品进口清关资料准备:
1装箱单(packinglist),商业invoice,购销合同(contract)
2海运提单(b/l)(如电放提单,提供电放保函)
3国外产地证(certificateoforigin),自由销售证明,卫生证书(certifiateofsanitary)
4灌装日期
5成分分析表
6原包装样张、外文标签一对一中文翻译件
国内对化妆品、化妆原料的,高档化妆品的需求急速上升,开始大量从国外特别是从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家进口化妆品和化工原料。昱晟化妆品进口部也随之应用而生,专业代理化妆品进口备案、化妆品进口化妆品、化妆品进口报关进口化妆品。昱晟报关代理--为您的化妆品进口业务保驾**。
上海昱晟提醒化妆品进口报关报检注意点:
1. 入境口岸的选择----根据货量的多少以及熟悉程度而定;
2. 报关报检资料是否齐备----化妆品进口需要除一般货物进口外的“自由销售书”、“卫生证书”、“检验报告”等诸多的资料文件,要一一备齐。
3. 办理中文标签时间上的选择-----如果是选择提前做中标备案,则至少需要在货物入境报检前15个工作日,如果是选择后补中文标签,则化妆品进口清关后不能使用、销售,必须等检验检疫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和销售,所以要依据自身情况而定。
4. 中文标签内容的确定-----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需要不停的修改,直至最后相关部门认定合格。
5. 化妆品成分表-----是否来自疫区、疯牛病、口蹄疫等国家的原材料。
**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质量标准
(4)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报告(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7)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
(8)完整包装产品样品
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